?第一條 為加強市、縣級綜合檔案館業務建設,提升綜合檔案館工作規范化建設和業務水平,推動全省檔案館事業科學、可持續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》《陜西省檔案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參照國家檔案局《副省級以上綜合檔案館業務建設評價辦法》,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設區市(不含西安市檔案館)、縣(區)級綜合檔案館(含楊凌示范區、韓城市檔案館)業務建設的評價。
第三條 陜西省檔案局負責統籌協調全面性工作。
第四條 市、縣級綜合檔案館業務建設評價工作每3年為一個考核周期,依據評價標準定期開展。檔案館考核周期內出現檔案實體和檔案信息安全事故的、檔案館庫有被擠占挪用情況的,不得參與評價。
第五條 市、縣級綜合檔案館業務建設評價工作采取專家組現場評價方式進行。陜西省檔案局負責組建專家組、統籌安排評價批次、審定評價組意見。
第六條 陜西省檔案局以隨機抽取方式決定檔案館評價總體日程安排,被評價檔案館對照《評價標準》進行自評,并于現場評價前1個月將業務建設總體情況報告與評分表等材料報送陜西省檔案局。
第七條 陜西省檔案局于現場評價工作結束20個工作日內將審定后的評價結果以書面形式向地方黨委政府反饋。被評價單位在收到評價結果后的3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措施和方案報送陜西省檔案局。
第八條 每一周期評價工作結束后,陜西省檔案局適時開展評價工作總結,通報評價工作整體情況,并根據總體得分情況確定被評價檔案館業務建設在全省排名順序。排名按照市級檔案館、縣級檔案館分別排序。
第九條 檔案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排名順序市級館不得列入前五名,縣級館不得列入前二十名。
(八)“檔案數字化工作場所和人員管理”未達標準分值的。
第十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檔案局負責解釋。
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。